点击查看 节目来源:深圳明镜网
200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民心桥》直播节目听众热线和短信问题及回复情况
一、王女士关于网上购买的保健品的价格高、效果不明显、真假辨别的咨询。
回复:王女士就保健食品购买及辨别方面的咨询是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需结合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及适用人群,及本人身体状况作出选择。值得注意的是,保健食品对机体具有调节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因此绝对不能以保健食品代替药物。
在经营企业资质方面,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须获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前,应认真检查销售方是否具有以上许可证。从无证企业购买保健食品,产品的合法性及质量难以保证。如发现无证经营的行为,消费者可立即向我局举报。
在支付购买保健食品前,我们还建议消费者先对产品的信息进行核对。凡我国境内流通的保健食品,需通过国家认证并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以下几种:国食健字、国食健进字、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每个文号对应一个保健食品。消费者可随时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平台,凭批准文号核对该产品的信息。
最后,保健食品的定价可致电深圳市物价局12358个别咨询。
二、陈女士在社区宣传讲座买了药品是否可以放心食用的咨询。
回复:陈女士所反映的情况中有两点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第一,从事药品经营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社区宣传讲座一般是租用会议厅等公共场所开办的,此类场所一般不具有经营药品的资质,在此类场所购买药品合法性及质量难以保证、维权困难,因此建议消费者务必在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药,切勿在此类场所购买药品。第二,药品的使用一定要遵照医嘱,在没有对病情作出诊断的情况下随意听取广告宣传或健康讲座上的建议用药是非常危险的,一旦错误用药,很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贻误病情。
综上所述,我局建议消费者切勿在一般的健康讲座上购买药品,也不要随意服用这种场合购买的药品。如发现有在健康讲座上卖药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城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0110)。
三、吴先生关于保健品的认证的咨询。
回复:根据国家卫生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国产及进口的保健食品均匀需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审批过程中,需对报批产品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方面的评估。具体审批要求可参见《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就《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如果对该办法有建议意见,请于2008年6月26日前反馈国家局药品注册司,联系方式:电
guohf@sda.gov.cn liyf@sda.gov.cn(电子邮箱)。
四、关于在深圳注射狂犬疫苗价格的咨询。
回复:物价部门对于狂犬疫苗注射价格有明确的规定,相关定价可向深圳市物价局咨询(电话:12358)。
五、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