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举行的深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透露出一个强烈讯息: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坚定不移地推进廉洁城市品牌建设。这个讯息让人精神一振,也为深圳廉政建设创出新气象注入了动力。
全市上下崇廉守廉,关乎城市美誉度。今天,人们提到香港,都会对其廉政公署的高效运转津津乐道,更会对这座城市市民的廉洁之风赞不绝口,这其中就体现了廉洁对于城市形象的塑造与提升功效。对致力于打造国际化城市的深圳来说,欲跻身世界先进城市行列,更应该通过文化熏陶、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等手段创出“廉洁之城”的金字招牌。其中,党员干部队伍理应在廉洁城市建设中带好头,发挥好表率作用。
其中最关键的,还是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让群众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这与新一年深圳廉洁城市建设的形势也是相适应的。去年,深圳出台了《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并取得了廉洁办大运的实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廉政建设在去年成绩基础上再攀新高的重要途径。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贯彻中央精神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我们党面临着“四种危险”,在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全会上再次突出强调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利益关系呈现多元化,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保持党的纯洁任务尤为艰巨。以解决问题为抓手,才能以反腐倡廉实绩取信于民,才能在全社会倡导不贪不占、廉洁办事之风,才能高扬特区改革开放这面大旗。
解决问题是为了巩固与扩大成绩。此次全会充分肯定了去年深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大运会等重点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建设惩防体系等方面的成效作出了高度评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常抓不懈,将稳步扩大廉政建设成效,增强全体市民崇廉守廉的信心与自觉性,推动廉洁城市建设向前发展。
如今,有些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出现于新的经济社会活动,比如社区股份公司的运作。解决这些新问题,没有老办法可用,还是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制度防线,不让少数人钻制度的空子。只要有那么一股决心,制度就能应时而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一定能得到解决,廉政建设就能焕发新气象,廉洁城市建设就能迈上新台阶。(深圳特区报评论员邓辉林)